【精品】大学生实习报告四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实习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实习报告 篇1这又是一年暑假前的短学期实习!这次实习的主要内容是财务软件实训。实习的主要任务是掌握用友erp—u8财务软件各板块理论的学习和对它的实际操作与运用,同时完成每日的实习日记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的主要地点是经管院计算机房,实习时间是从7月12日到8月6日。我们的带队老师是xx老师和xx。通过xx和xx等老师的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我们完成了四周的实习。
一、实习的目的
在当前经济迅速发展及企业业务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加剧的情况下,企业实际需要对于会计人员做账水平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传统的手工做帐既费时间又费人力而且容易出错,已不能满足企业需要。因此在信息技术的空前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会计手工操作已逐步被计算机取代。计算机操作即会计电算化,它主要是应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帐、算帐、报帐,以及代替一部分由我们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的处理、分析和判断的过程。它是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理论学习的实践环节,也是我们财务管理专业和财务会计专业学习和提高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流程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实践课程的学习,我们要基本掌握实际企业账务处理流程、会计电算化的基本原理、财务软件的主要功能和 ……此处隐藏6054个字……《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